国民体质测定标准(老年人部分)
一、适用对象的分组
1.分组和年龄范围
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》(老年人部分)的适用对象为60-69周岁的中国老年人,按年龄、性别分组,每5岁为一组。男女共计4个组别。
2.年龄计算方法
测试时已过当年生日者:年龄=测试年-出生年
测试时未过当年生日者:年龄=测试年-出生年-1
测试指标
测试指标包括身体形态、机能和素质三类(表1)。
表1 测试指标
类别 | 测试指标 |
形态 | 身高 |
机能 | 肺活量 |
素质 | 握力 |
评定方法与标准
采用单项评分和综合评级进行评定。
单项评分包括身高标准体重评分(表3-4)和其他单项指标评分(表5-6),采用5分制。
综合评级是根据受试者各单项得分之和确定,共分四个等级:一级(优秀)、二级(良好)、三级(合格)、四级(不合格)。任意一项指标无分者,不进行综合评级(表2)。
表2 综合评级标准
等级 | 得分 |
一级(优秀) | >23分 |
二级(良好) | 21-23分 |
三级(合格) | 15-20分 |
四级(不合格) | <15分 |